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灯光、视频、音响、座椅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灯光、视频、音响、座椅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ZZJAXX-2013-09
2.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国演艺协会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法人授权委托书
4.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东旭小区(A1号楼2单元3楼北)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乡市重点办会议室(新乡市工人文化宫项目部向西100米路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付款方式
采用BT模式,建设期满后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三年支付完毕(以政府财政评审机构计量支付时点为准),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部分。
8、报价组成
设备费+配合安装调试费+BT费用(建设期满半年后、三年六次等额回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654499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303735589 0371-56783317
1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新乡市住建委:0373-3051878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292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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