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八福大酒店院内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泰山景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指挥中心监控大屏、音响设备和视频会议系统供货及安装和监理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TC2013-0334-1、2 项目编号:PHJG2013-090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8套2×4 60寸DLP高清拼接屏(相应的配套设备包括DLP底座、LED显示屏(规格Φ3.7双基色,尺寸4.87米X0.356米)、图像控制系统、专用控制系统软件、计算机接口、线缆、解码器、控制主机、DLP大屏铝塑板装修墙面)、音响设备、视频会议系统。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泰山景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指挥中心监控大屏、音响设备和视频会议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第二包:泰山景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指挥中心监控大屏、音响设备和视频会议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监理
第一包预算控制价:94.43104万元。 第二包监理费竞报价9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应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工程违法、违规记录;
3、供应商应为所报产品DLP显示屏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4、图像控制系统应与大屏同一品牌,并具备相应证书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5、大屏专用控制软件必须是与显示单元等属于同一厂家的自主专利软件,控制软件应具有C/S、B/S WEB著作版权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应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监理单位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公司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六、报名及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地点、时间、方式:
1、地点: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询价采购文件费用:150元/份
4、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第一包的供应商须持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图像控制系统相应证书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大屏专用控制软件C/S、B/S WEB著作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DLP大屏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原件(如为代理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第二包的供应商须持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证件并另外单独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七、开标及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12月11日9时30分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鲁玺 冯伟
联系电话:0538-5052266 传真:0538-5052266
电子邮箱:taianpuhua@163.com
九、其他:
投标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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