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三、 交货期、交付使用及实施地点要求”的第1点“交付使用时间”修改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交付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中附表4-2“技术商务评分表” 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内容见附件。
3、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时间作如下修改: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6年03月31日至2016年04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3月31日至2016年04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03日下午02:30~03:00。
4)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3日下午03:00。
5)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下午03:00。
6)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04月25日下午5:30之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何一个指定帐户上。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0760-88804717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小姐
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特此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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