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教育局音响系统及设备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闵采招2013-021/13301301
2、 项目名称:闵行区教育局音响系统及设备等项目
3、 项目内容及预算:本项目下分四个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对任意包件进行投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投标报价超出该包件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包件一:上师大附中音响系统壹套及以上设备所需的相关服务
本包件预算:156,660元人民币
包件二:福山实验学校体育馆音响设备及电子屏壹套及以上设备所需的相关服务
本包件预算:279,290元人民币
包件三:七宝中学投影仪陆拾套及以上设备所需的相关服务
本包件预算:1,122,000元人民币
包件四:闵行区第二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备份存储管理系统壹套及以上设备、软件所需的相关服务
本包件预算:120,000元人民币
二、合格的投标人
以下的要求对所有包件均有效:
1、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 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5、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只针对本项目包件三投影仪、包件四备份存储管理系统)
6、 投标人必须提供备份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只针对包件四)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10、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上海市、闵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条件若未加说明,则对所有包件均适用)以下要求对所有包件均有效,供应商可凭壹套有效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登记所投包件: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3年3月6日起(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发售地点:
2013年3月12日下午14:00-16:30: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其余时间: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3、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
2013年3月12日15:30-16:30(北京时间)进行标前答疑会,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请看告示牌或大屏幕)。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六、投标人应于2013年3月28日14:00(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0号
联系人:腾慧梅
电话号码:64986776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64985000-615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王桢、 王骏
电话:62791919-189、115
传真:62791616-189、115
人民币账号: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
账号:21508092051000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和廉政承诺书(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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