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华侨中学西校区教学综合楼体育场、小礼堂等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五个工作日。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GXTC-1428001
2. 项目名称:广东华侨中学西校区教学综合楼体育场、小礼堂等配套设备项目
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A102202(音响设备)
4. 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134.1700万元,财政资金
5. 招标范围:会议室音响、灯光及舞台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6. 项目工期:2014年3月30日前完工。
7.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灯光、音响的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以有效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全频主扩声音箱、超低频主扩声音箱、全频后补扩声音箱、全频舞台监听扩声音箱、全频专业功率放大器、超低频主扩声专业功率放大器、嵌入式三基色柔光灯、数字调光台控台、移动智慧课堂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制造商出具的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在珠三角有直属服务机构,且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5) 投标人2010年至今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同类集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 1 月 7 日起至2014年 1 月 26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请自带U盘))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 100 元)。
9.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经年审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具体办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1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上发布。
13.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招 标 人:广东华侨中学
地 址:广州市起义路15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0-83346636
传 真:020-833466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 系 人:黄工、肖工
电 话:020-83180883
传 真:020-8318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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