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分散采购项目——关于蔷薇小学分校音响、录播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托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蔷薇小学分校音响、录播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蔷薇小学分校音响、录播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件一:音响设备(预算金额:95000元)
包件二:录播系统(预算金额:265000元)
包件三:电动伸缩看台(预算金额:264000元)
包件四:吊扇(预算金额:114000元)
以上各包件相互独立,可任选包件进行投标。
项目编号:SF20141059
采购内容:蔷薇小学分校音响、录播等设备采购
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zfcg.sh.gov.cn )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5.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包件四不接受相同品牌供应商报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7.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厂家的授权或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一部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7月9日下午13:45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从莘西路406号进入。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地 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00号
电 话:(021)54530880
联 系 人: 汤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邮政编码:200122
电 话:(021)58301777 *209、208
传 真:(021)58304777
联 系 人: 戴利群、张佩佩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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