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曹光彪小学、光明初级中学采购移动录播、音响设备等
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曹光彪小学、光明初级中学采购移动录播、音响设备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XS-SH2014296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曹光彪小学、光明初级中学采购移动录播、音响设备等项目
项目内容:包件一上海市黄浦区曹光彪小学移动录播;
包件二光明初级中学音响。(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如分包件,合格的投标方可以对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所述中任何一个包或一个以上的包件
进行响应,但不得将一个包件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交货时间: 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 包件一250000元
包件二189000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3、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包件一: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在上海办公或售后服务地点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
包件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在上海办公或售后服务地点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三、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 2014 年7月2日至 2014 年 7月8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到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号706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
四、谈判响应文件投交截止时间: 2014 年7月15日 上午 9 :30 分(截止时间当日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五、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广西北路151号4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地点:2014 年 7 月15日 14 : 00 时(北京时间)请各响应方准时至上海市广西北路151号4楼会议室。
七、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最终报价文件,对所有最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号706室
联系电话:63214024*811
联系人:蒋志峰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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