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音乐学院 委托,对中国音乐学院设备购置-教学艺术实践平台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4-347
2、采购人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10-64887607
3、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中国音乐学院教学艺术实践平台灯光音响设备项目,已通过进口审批,可以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5万元。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8 月 11 日至2014 年 8 月 28 日每日9:30—11:30| 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9 月 1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14 年 9 月 1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 编:100036
E-mail:zhaojingshu1216@163.com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张际阳(分机5972)、王江华(分机5963)、赵静淑(分机5967)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htc.com.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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