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民乐交响乐交流中心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XZB-FJ2014139 下达编号: FJ[GK]201412290651
2.招标项目内容:
3.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1月15日(上班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楼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 真:0591-87278232
公司网址:http//www.fjfxzbdl.com E-mail:FXZB178@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7.4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7.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21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01010010000320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