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公安交警大队东区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魏县公安交警大队东区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Z2015-WXCZ-07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魏县魏城镇建安路15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苗队长 0310-35215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永星 0310-6023229转806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安装信号灯4处、电子警察2处
采购用途: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供货及安装周期:15 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局域网建设资格证书(包含校园网建设资格)或相关网络施工资质;(4)具有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5)投标人在近3年内已完成的类似监控项目的成功案例至少1个(提供合同原件)(6)投标单位须实地考察县交警大队已建的指挥中心设备和前端抓拍设备的生产厂家且出具其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联网对接承诺书,(以避免将来资源不能共享系统不能联网而相互推托责任)同时也是更好地满足县交警大队中心平台设备及所有前端设备的转换对接、资源共享,与市交警支队及省厅中心的视频监控联网无缝对接的需求。(7)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注: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局域网建设资格证书(包含校园网建设资格)或相关网络施工资质、无缝对接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成功案例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查验后原件退回。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后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点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点30分
开标地点: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魏县魏州东路68号)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李永星
联系方式:0310-6023229转806
传真电话:0310-316899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6023229转806
本公告发布媒体:邯郸市魏县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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