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交警指挥中心(含市区监控及信号灯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5]337号文批准建设,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约为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拟招标的为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到指挥中心(含市区监控及信号灯设施)改造,包含指挥中心装修工程、大屏显示系统(含扩声系统)安装、可信安全边界网关安装、机房环境监控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安装、电气配电系统安装、综合布线系统安装、防雷接地系统安装、服务器集群管理平台安装、视频云存储安装、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安装、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含违停抓拍球机/高空监控球机/违反禁令抓拍摄像机)安装等,预算审核价为伍佰陆拾万零伍佰陆拾肆元整(小写¥:5600564元)详细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上岗制度,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待工程主体工程部分完工后退还.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8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11月24日17:00时前(含)(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须标明本项目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龙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开户银行:工行龙海支行
账号:140902020902201067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壹万元整(小写¥:1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通过网络递交;提交网址为https://www.zzgcjyzx.com/zzhy/login_03.aspx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5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通知同时在1.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2.(漳州招标采 购网;www.zzbidding.com/ )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 .gov.cn/)4、(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上发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通知一经发布,即视为已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或错漏任何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的,所造成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邮编:363100;
联系人:黄先生 , 电话:0596-658856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碧湖.万达中心甲级写字楼A栋602室 ,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55085 ;传真: 0596-2955085 ;
联系人: 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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