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和办案区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予以公示。
一、采购文件编号:FJSJX(Q) 2015-82
二、项目预算:135.2万元
三、项目名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和办案区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货物内容:
1)检委会会议系统(智能会议室)
网络中控主机1台、超宽频VGA矩阵1台、AV矩阵1台、服务器1台、VGA信号分配器1台、智能控制电源1台、电源时序器1台、4路音量调节器1台、无线射频接收器1台、8寸手持无线触摸屏1台、红外发生棒8根、无纸化会议软件1套、中控控制软件1套、2*3液晶拼接屏1套、无纸化会议席位显示单元16台、高清视频会议通讯终端1台、全自动高清录播主机及硬盘1套、高清视频会议专用摄像头2台、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1台、调音台1台、话筒前级处理器1台、会议数字音频处理器1台、6路麦克风前级1台、会议音响2只、音响支架1对、智能升降器16台、会议桌1套、会议椅16把及多媒体附件部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办案区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远程提审同录设备)
审讯主机2台、200万高清审讯专用高速球2个、300万高清摄像机4个、时间温湿度LED数码屏2个、回声抑制拾音器2个、审讯管理服务器1台、中间件服务器1台、数字化审讯系统软件套装1套、审讯终端1台、指纹采集仪2个、电脑2台、打印机2台、辅材1批、硬盘4块、交换机1台、显示器1台、音响2台、电视机2台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科技强检示范院检查中发现我院无检委会会议系统和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存在老化问题,需尽快安装更新。因检察机关网络信息安全涉及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检察专网属于机密级网络,具有较强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专业性,系统必须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软件及设备同品牌,确保系统二次开发、程序修改等有效衔接及数据的一致性,并要求我院从速采购,确保12月省院实地考察顺利通过。所以据以上原因,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系统主要部件的厂商唯一授权供应商为庆阳新智源商贸有限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1)李雪峰 陇东学院高级会计师
该用户采购项目具有较强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专业性,系统要求必须与上级软件及设备同品牌,以确保各方面有效衔接和数据的一致性。因此,此采购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2)包德才 陇东学院工程师
根据采购单位工作性质和要求,为了使相关系统与上级部门的设备保持较好的一致性和兼容性,确保系统二次开发、程序修改等与上级部门同步进行,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使用与上级单位同品牌和统一规格的设备。
(3)梁兰平 理工中专讲师
该用户属国家政权机关,涉密程度高,相关资料实时应用存储安全要求高,传输流畅;同时,软硬件应与上下级具有高度兼容性。因此,建设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七、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庆阳新智源商贸有限公司
八、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康寿路13号
九、拟选用(检委会会议系统)制造商: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
拟选用(远程提审同录设备)制造商: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十、公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采购人:宁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5309346611
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
联系人:苏悦 联系电话:0934-4163961
十二、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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