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委托,对福安大剧院舞台灯光与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大剧院舞台灯光与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19120141230
4、采购人:福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⑦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所投功放、扬声器属于国内产品的必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万元整(¥1460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 1月21日起至2015年2月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6号1段水岸明珠小区7D号楼。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 将质疑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93-6570008/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6570008 E-mail:ndthzb@163.com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 1501014170012067(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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