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受西双版纳州教育局的委托,对西双版纳州教育局摄像机、会议音响设备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 询价概况
2.1 项目编号:BNCG(询)2015002
2.2 采购内容:
注:1、供应商须对上述全部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设备均为正品。
2.3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4 交货地点:成交人负责货运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西双版纳州教育局)现场安装调试。
2.5预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预算为120000元,验收合格后付95%,一个月之后付清尾款5%。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 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持单位介绍信免费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2 外地获取询价文件的,应发送单位介绍信传真件至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并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4.3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具体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7时止,地点为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6.1相关费用:本次询价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各投标人酌情考虑。
6.2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不收现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请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按以下信息汇达指定账户:
户 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景洪东路分理处
账 号:53001698638059988888
缴纳时间:2015年3月17日前
财务室联系人及电话:朱银华 0691-2138587
7. 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联系人:李荣剑
联系电话:0691-2136826
采购代理机构: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女士、刀先生
联系电话、传 真:0691-2138570
地 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66100
8.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结果公告网站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注意: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请特别关注黑体字的内容及★号条款。询价文件在法定时间内可能的变更及其他有关事项,会在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在报价前注意察看。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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