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族文化演艺中心室内灯光设备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4-1503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刚发改(2015)29号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演艺中心室内设备及座椅等。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交货地点:海北州刚察县。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或以上证书、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或以上证书;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或以上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生物园区管委会大楼12楼1221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西宁市生物园区管委会大楼12楼1221房间
业务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 0971-5212959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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