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东升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升镇公交站点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力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215026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升镇公交站点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力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上限价:¥361000.00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力设备。
2.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备国家电监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开标时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没有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具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没有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即从2012年03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备国家电监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一方为牵头单位与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的企业联合,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且一家企业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8.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和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及报名人身份证。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09:00~09:3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09:30。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09:30;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请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东升分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60-88500505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水云轩支行
户 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 2011 0042 1920 0032 7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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