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4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发布。《公报》分机构和人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艺术创作演出、文化产业与文化科技、文化市场、文化遗产保护、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文化资金投入八部分,全方位展现了2014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全貌。
《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文化系统所属及管理的文化单位共有28.74万个,从业人员204.02万。公共图书馆3117个,人均藏书量0.58册,比上年增加0.03册;全年总流通人次53036万,比上年增长7.7%。全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47.20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3.8%;服务人次50668万,增长14.7%。艺术表演团体8769个,全年演出173.91万场,比上年增长5.3%;国内观众91020万人次,增长1.1%;赴农村演出114.04万场,增长8.5%。
据统计,2014年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首次发布文化金融合作债券融资项目库,确定106个项目,获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6.73亿元,比上年增长46%;年末全国文化产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955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全年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营业收入1613.5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营业利润468.06亿元,增长28.0%。
此外,2014年末全国共有文物机构8418个,比上年末增加681个;全国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4063.58万件,比上年末增加222.77万件,增长5.8%;全年接待观众8425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8%。
截至2014年末,国务院共公布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文化部共认定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4年,我国与21个国家签订或续签文化交流年度执行计划,与6个国家签订互设文化中心协定和谅解备忘录,我国已签订的文化协定共计149个。
2014年全国文化事业费583.44亿元,比上年增加52.95亿元,增长10.0%;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42.65元,比上年增加3.66元,增长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