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惠水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扩容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XQNCG2015-023
三、项目序列号:DXQNCG2015-023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 640000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惠水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扩容项目
数量 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涉及货物的生产(或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 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审核通过后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红公章及鲜红法定代表人印章。):
1) 营业执照(新版)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明;
3) 完税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5) 提供所投视频会议设备生产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和承诺书(生产厂制造商必须承诺所投产品与需扩容设备能够实现完美搭接,如因不能完美搭接造成时间、经济等所有损失,由生产厂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报名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楼16-1号)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5月21日 14时30分 - 2015年06月04日 11时00分
2.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楼16-1号)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0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0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收款单位: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大十字支行
银行账号:52001654236052506694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惠水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 军
联系电话:0854-8234006
传真:
邮箱: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