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中国歌剧舞剧院的委托,对“中国歌剧舞剧院2015年(国产)舞台灯光器材、乐器采购项目”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歌剧舞剧院2015年(国产)舞台灯光器材、乐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1507-HXTC-IH1173
3、采购人名称、地址:中国歌剧舞剧院,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院1号楼
4、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010- 59752017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采购货物(服务)名称和数量:
序号 1 2
品目明细 灯光设备 乐器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 168.00 39.91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否 否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3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证书;
7.4第一包投标人需提供执行过16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剧场舞台灯光设备项目合同协议书一份;
7.5第二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乐器销售。
7.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8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8、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3日 起至 2015年8月1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406室)
10、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融大厦二层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
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5、其他:
15.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6、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第二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乐器销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最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 公告7.3条及7.4条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四层407室
邮 编:100038
电 话:010-57019602、010-63976753
联 系 人:王振宇、闫文娟
传 真:010-63968553
电子信箱: hongxintiancheng@163.com
项目负责人:修海龙、周洁琼、闫文娟
开 户 名: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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