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康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康乐县基层人民法院四级专网视频会议系统所需设备拟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康乐县基层人民法院四级专网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XZC 2015-243
三、采购内容:康乐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设备:MCU 1台、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台、高清摄像机1台、麦克风1个;康乐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视频会议设备:高清视频会议终端3台 、高清摄像机3台 、麦克风3个、功放3台、CSP音响3对、液晶屏3块、设备安装调试、辅助材料 1批。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为保证全省上下软、硬件设施的兼容性和统一性,信息数据传输上下贯通,实现省、地市、县无缝连接和信息数据传递的完整无误,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实施单位:甘肃纬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 1 :甘肃省信息中心 闫加元 高级工程师
为了保证本系统要求与上级法院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全省法院系统的数字、视频数据等传输上下贯通,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维护等,要求系统所需设备的采购必须与上级系统的设备相统一,才能达到与上级系统的完全兼容,因此本项目设备采购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该项目适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2 :甘肃省计算中心 田立强 高级工程师
根据省高院、州中院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保证全省法院信息数据传输上下贯通,实现省、地市、县级法院双向无缝连接,保障数据,图像记录的完整性,确保法院系统数据的安全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 3 :甘肃省信息中心 刘玉良 高级工程师
根据全省法院系统三级视频会议(数据传输)系统建设要求。依据州法院对软、硬件设备要求,为保证软、硬件设备上下贯通的一致性(特别对保密性要求)和连贯性。保证省、州、县数据传输的无缝连接,实现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完整性。推荐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康乐县人民法院 张有强
联系电话:13519009566
康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温小强
联系电话:09304425107 18993016655
九、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此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康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康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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