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观《通知》内容,不难发现,无论是政策定位还是具体措施,都不乏务实作风和政策理性,为广场舞活动的健康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服务群众需求
加强积极引导
《通知》充分肯定广场舞的社会效益,但也指出“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噪声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相关政策是要协调不同群体需求,既让群众文化生活的意愿得到满足,又要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
广场舞是群众的发明创造,它简单易学、集体参与感强,同时兼具健身和愉悦身心的功能,非常适合广大群众学跳。它真实反映了群众的文化偏好,之所以能够迅速普及,就是因为它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通知》有效回应群众的迫切需要,要求各级政府树立现代治理理念,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据了解,《通知》出台前,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多方征求意见,了解群众诉求,最终确定在场地设施、编创培训、交流平台等方面重点扶持。通过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广场舞的审美功能和健身功能,树立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正确导向。同时,优化资源配置,突破广场舞发展瓶颈,从根源上解决场地不足、噪声扰民等社会问题。但积极引导不是强加干预。《通知》指出,要“坚持积极引导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紧扣群众文化需要,切实保障群众文化权益,彰显了政策的人性化。
重视基层力量鼓励社会参与管理
近年来,我国中老年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对公共文化资源的需求呈现“井喷”状态。而现阶段我国公共文化资源还很有限,供给和需求呈现不平衡态势。广场舞作为民间自发组织、自我服务的文化活动,有利于挖掘社会资源,缓解政府资源短缺。从这个角度看,政府引导广场舞健康发展,应鼓励和调动社会资源,而不是大包大揽、取而代之。
《通知》强调了这一理念,提出“鼓励群众自我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相关协会、社团组织建设,吸纳广场舞团队负责人、文艺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代表参与广场舞管理,调动社会积极性,同时,探索不同群体的沟通、协商机制,灵活化解矛盾。这些举措充分把握了广场舞的主体特点和活动规律,切中肯綮,利于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广场舞的活动在基层。一直以来,广场舞管理权责不明,出现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容易造成负面影响。《通知》中明确政府权责,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规范管理。由基层政府承担主要管理职责,便于掌握实际情况,保障政策落地。此外,《通知》还鼓励广场舞的多样性发展,提倡因地制宜,挖掘当地文化资源,发扬地方文化特色,为基层政府发挥能动性提供政策空间。
统筹各方资源
强调创新治理
广场舞管理考验政府智慧,也是创新治理方法、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此次由文化、体育、民政、住建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是要统筹各方资源,在基层形成治理合力,打造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成效。针对最为棘手的广场舞场地问题,《通知》要求在城乡建设、场地开发、场馆开放等方面三管齐下,多方互动,缓解场地拥挤,分流人群和噪声负担。在经费支持、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方面,也要求各部门密切合作,各取所长。
治理手段创新是《通知》的一大亮点。除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治理之外,《通知》还从操作层面提出具体建议,如兼顾法制与公德教育的宣传手段,制定准则与文明公约相结合的管理方法,推典型、树品牌的示范模式,登记备案、星级评定的管理制度等。这些治理方法均源自基层经验,经过审慎论证,可执行、易操作,利于地方政府把握政策要点、启发工作思路。
《通知》指出,“要积极推动广场舞工作纳入当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这意味着,广场舞管理不是一项孤立的政策措施,而是作为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基层政府要对广场舞活动情况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明确责任,制定举措,确保政策落实。各地要以广场舞工作为契机,优化资源布局,提升治理能力,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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