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其延吉市行政事业单位电子设备、灯光音响、乐器、舞台服装协议供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JZC2015-10100
2.采购项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电子设备、灯光音响、乐器、舞台服装协议供货
3.采购内容:
(1)包电子设备(投影仪、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照像机、LED、监控设备、其它类)
(3)包乐器(键盘乐器、管乐器、弦乐器、打击乐器,电声乐器,拨乐器、吹奏乐器、其它类)
(4)包舞台服装(戏剧服、曲艺服、舞蹈服、道具类、其它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延吉市内注册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含经销代理授权书),生产厂家必须在延吉市设有售后服务点,厂家投标有其它品牌按经销商判定。
(3)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局备案的合同证明其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6.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21日-2015年10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招标科
6.3联系人:张春英
6.4联系电话:0433-2266031
7.保证金交纳:每包10000元整人民币。
7.1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在2015年10月21日16点之前汇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5室)换取收据确认参加投标。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备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没有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标处理。
7.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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