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玉溪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LED显示屏、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LED显示屏、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NTLCG [2015]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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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分项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数量
供货期
(含安装期)
交货地点
LED显示屏
详见谈判文件
1套
15个日历天
采购人指定地点
会议室音响设备
详见谈判文件
1套
15个日历天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人民币24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能力,售后服务信誉好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3 谈判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应有相关货物的生产销售或代理经营权;
5.4 如为代理商参加谈判,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代理证书复印件(LED显示屏及音响设备);
5.5 谈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下午2:30 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供货商公章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代理商提供)、类似供货安装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有2个及以上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同时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贰仟元整)。于2016年1月6日17:30前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将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提交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
名 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5324019901301000015491
六、竞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7日8:30时~9:00时,过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竞标文件。
地点: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
七、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7日9:00时
地点: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
届时请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谈判会议。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玉溪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传真):0877-8899961 联 系 人:杨航、李刚
日 期: 2015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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