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就其所需高清视频电脑器材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600301
2、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高清视频电脑器材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高清视频电脑器材采购项目 数量:一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6年02月22日至2016年02月2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6年02月29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②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提供2013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海霞、张震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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