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641DHG1B211/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
一、招标编号:0809-1641DHG1B211/01
二、项目名称: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
三、项目采购内容、数量、交货完工期、项目要求及性质:
1、采购内容: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
数量:一批
2、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进场后30天(交钥匙项目)。
3、项目要求及性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负责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一切事宜。
4、投标人报价包括项目设计费、项目预算造价费、设备采购、运输、保险、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与相关服务及一切税费等费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机械、音视频、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机械、音视频、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天8:30~12:00, 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须现场提交质疑或投诉书,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现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5811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区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评标结果公示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
附件:委托协议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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