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顺县人民文化馆的委托,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平顺县人民文化馆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SZBCZ-20160330
二、项目名称:平顺县人民文化馆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内容共一包,但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预算金额:491870元。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
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9.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3C认证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
10.所投主要产品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正式授权。
11.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证书、无行贿犯罪检查结果告知函、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保险费增值专用票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备注:上述资料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如为经销商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且需提供经销商相关资料。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日,每天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258号2号楼1层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
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258号2号楼1层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顺县人民文化馆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53619073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5-5015566
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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