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广播电视台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广播电视台电脑、电视台播出设备等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包件一:非编用组装台式电脑6台,办公用组装台式电脑15台,办公用品牌台式电脑10台,办公兼制作台式电脑5台,激光打印机2台;包件二:电视台播出设备(4路SDI/ASI光端机)3套。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一包件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两个包件投标。若同时对两个包件投标,每包件均可中标。
2.供货期(含安装、调试工期):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地点:滨海县广播电视台。
5.采购范围:本项目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6.货物配置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21日8时30分-2016年4月27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0515-84198060;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报名人发出,届时请报名人及时查收。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人民币3000元,包件二为人民币2000元;方式: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账进账单、电汇或银行汇票)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两包件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货款的40%,3个月内再付货款的50%,余款一年内结清。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朱文兵:13813243916 李晓华:0515-69953610、18862085172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真:0505-84198978
地 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滨海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