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景山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舞台灯光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舞台灯光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7-160802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217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景山学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3号
联系方式:010-652225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10-572171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外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最近连续6个月内)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8月5日后开具);
(6)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注: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原件)胶装成册,封面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0:0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2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8层第一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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