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歌舞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歌舞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DD-ZFCG2016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1000805、81000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北区B栋
联系方式:林先生,020-862377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020-81000805、8100080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3)同时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证书(适用于GZDD-ZFCG2016062-1、GZDD-ZFCG2016062-2和GZDD-ZFCG2016062-3);(4)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证书(适用于GZDD-ZFCG2016062-4);(5)具有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及承诺书格式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须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报名资料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1)上述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30 至 2016年09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08月24日至2016年09月12日期间(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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