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724-1701D46N43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延华
项目联系电话:020-378605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海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刘小姐;020-81103625、811036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020-37860557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货服务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25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0:0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3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州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海关的委托,对广州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701D46N437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250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货服务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25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00秒
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先生、何先生、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刘小姐
电话:(8620) 37860557/37860562 电话:81103625、81103622
传真:(8620) 87768283 传真:81103624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115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电汇邮购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3)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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