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蒲剧院委托,对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基地一期排演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基地一期排演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XTZB-2-2017059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
1、采购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基地一期排演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1103222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9、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
10、投标人须具备绿色智慧环境建设资质。
11、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具有与所投标包相一致的经营范围);
5、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机构信用代码证;
7、投标人前一季度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最后一次社保交纳凭证,依法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人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10、投标人企业相关资质;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12、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3、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以上证件资料还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原件备查。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2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蒲剧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地址:临汾市车站西街3号
联系电话:15135782333
招标代理机构: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地址:临汾市临浮路南三巷13号
电话:0357-5540003、18003400232
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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