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夏邑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17】253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435号
1.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两个包
A包: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及法庭信息化应用装备,控制价:1520000元,
B包:庭审直播系统设备,控制价:489000元,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
3.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资质壹级、专业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3.4 A包庭审应用系统之书记员庭审系统:需要从院内正在使用的庭审应用系统和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中读写案件信息,需提供院内正在使用的庭审应用系统和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开发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
3.5 B包庭审直播一体机:能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系统实现完美兼容、无缝连接,需出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系统平台供应商提供的无缝对接证明原件。
3.6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8时00分。
4.3招标文件资料200元/份。(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4.4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咨询电话:0370-2853503)
4.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号09时00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6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时间:2017年11月 24日09:00时至2017年12月 18 日17:00时截止
获取地址:http://bzj.sqggzy.com:676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ID=2B92D2DA-F99B-4B2C-9F4B-A9EC2E1F320A
注: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各供应商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中信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供应商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供应商保证金汇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夏邑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0-3031360
地 址:夏邑县雪枫路西段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0-320919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交叉口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