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洛新交易 【2017】324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11-1196】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县财政资金,550000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发展,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大屏显示系统、控制系统、音响系统、业务系统、指挥中心环境及其他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9日8:00至2017年12月6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代理机构应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08时4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新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新安县新城黄河大道西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728511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茹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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