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分利用新技术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得人心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联主席郑晓幸:作为一名来自文化战线的人大代表,我欣喜地看到,李克强总理在总结2016年政府工作时,提到“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这也为保障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做了贡献。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时,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把“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纳入“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工作内容,让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民生保障的一部分再次得到强调。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也已经正式施行。
对于如何助推文化小康,我建议,国家在“十三五”期间充分利用新技术,大力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侧改革,确保在“互联网+”时代,文化惠民工程真正惠及百姓,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得人心。
■ 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精准投放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画院副院长韩必省:近日发布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中提出,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因此,我认为,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扶贫,不仅是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最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当前,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在利好的大环境下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与困难。如当前贫困地区居民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主,但面向这些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产品严重不足。一些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机构不重视地域性特点,提供的文化产品针对性不强,还有许多地方的服务手段仅限于提供文化书籍,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为此,我建议,加强贫困地区的文化统计工作,通过深入调查,了解贫困地区文化发展的人力、物力、财力等需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人才、设施、资金的精准投放。针对贫困地区不同区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以及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公共文化服务。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贫困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广电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职责,整合资金和资源,形成公共文化建设和扶贫攻坚的整体合力。还可以根据贫困地区特有的民族、民俗等特色文化资源情况,以当地特色文化为引领,打造当地特有的文化品牌,一方面可以增强贫困地区文化氛围,提供有助于公共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提高贫困地区的自我造血功能,增加当地群众收入、扩大就业、缩小贫困差距,从而有效实现脱贫。
■ 多措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研究所所长、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副主委郭晋云:目前,各级文化投入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文化活动也主要由公共文化机构承担。各级财政对文化方面的投入,还存在总量小、人均事业费低、文化事业费占比低的情形。而社会力量参与对文化的投入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鼓励和引导,政府投入不足一方面制约文化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社会力量资助文化建设的信心。
因此,我建议,应该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同时,还要改变投入方式,以国家艺术基金为平台,为非营利性文化组织、公共文化机构和企业牵线搭桥,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的专家评审和绩效评价提高社会力量直接参与文化项目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针对目前非营利性文化机构规模小、缺乏活动资金的情况,一是实行文化组织登记制度,设立专业机构对非营利性文化机构进行认证,并给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二是应该通过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并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三是应该鼓励非营利性文化机构向国家艺术基金申请文化活动补助,并主动向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开展文化活动。同时,为改善我国文化投入不足的现状,应对社会力量捐助文化事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完善。统一文化事业与其他公共事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