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及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及办公设备
项目编号:SZCG2017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明泽
项目联系电话:13208491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
联系方式:刘继和 电话:13359786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受理部:0469-4252107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受理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情请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开户行许可证;6、法人代表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7、投标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企业业务发生地及法人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9、投标代表需提供具有投标单位社保明细证明材料(法人不需要此项);10、经营范围包括甲方所采购设备的经营项目;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6日 15:16 至 2017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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