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了。”近日,两位当事人专程到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送锦旗。至此,包括他们在内的20余户住户奔波5年多的维权行动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20余户住户所居住的建筑房屋位于凤凰城区,房屋性质为商住两用,一、二楼为商铺,三楼及以上为住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但当地一家KTV自2012年起长期在该建筑二楼经营。并且该KTV隔音效果不佳,产生大量噪音,对楼内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后,楼内住户先后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同该KTV进行多次协商,均未能解决。2018年6月,住户们起诉至法院,同时,住户们来到凤凰县检察院反映情况。
该院民行科检察官开展调查后发现,县文化主管部门存在违法发证的情形,且该娱乐场所自2017年3月以来因经营许可证到期,已处于无证经营的状态,但文化主管部门未及时进行查处。该院随即向文化主管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同时作出支持住户起诉的决定,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
凤凰县文化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对该娱乐场所予以取缔。因诉讼请求已经实现,住户们随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