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12月24日召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盘点2019年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情况。发布会由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张旭霞主持,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司长李宏、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高政司长在会上透露,2019年,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总量规模稳步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发展质量逐步提升,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壮大,产业投资持续增长,产品和服务更加优质丰富,国际合作成效显著,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日趋活跃,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5.6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2187亿元,同比增长7.6%。2019年前三季度,国内旅游人数达到45.97亿人次,同比增长8.8%,入境旅游人数10876万人次,同比增长4.7%,出境旅游人数11990万人次,同比增长8.5%。
高政总结,2019年产业发展司工作的特点可概括为“一个文件、三项突破、四个亮点”。
1、一个文件
今年8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推进,我们在总结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验模式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文件,提出了9项政策措施。
为推动相关措施的实施落地,文化和旅游部于11月在湖南长沙召开了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推进会,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就下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作出部署。
同时,我们与中国银联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将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消费信贷产品、入境旅游消费和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进一步合作。
2、三项突破
“三项突破”分别是在“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推动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国际标准建设”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在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方面,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开展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了各方基本认可、比较成熟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目前司法部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在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方面,12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市东城区、浙江省宁波市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通过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探索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新路径,总结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为全国提供典型示范。
在数字文化国际标准建设方面,11月28日,国际电信联盟正式批准“数字化艺术品显示系统的应用场景、框架和元数据”标准(标准号H.629.1)这是继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标准号T.621)之后,我国自主原创、主导制定的又一数字文化产业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H.629.1标准的应用可以使美术馆、博物馆中的油画、国画等艺术品实现高清显示,进入千家万户,既可以解决馆藏作品得不到有效利用展示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产业的方式,推动美术馆、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前应用该标准的产品已上市销售10万台,直接用户30万以上。
3、四个亮点
“四个亮点”是投融资工作、产业国际合作工作、园区建设工作、人才培养工作。
在投融资方面,举办了一系列投融资交流对接活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在深圳、重庆、郑州等地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及投资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扩大文化和旅游企业债券及基金融资规模。据统计,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债券规模约777亿元,同比增长5.34倍。
在产业国际合作方面,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开展“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征集与扶持,累计支持85个重点项目,投资总额约177亿元人民币,涉及数字文化产业、旅游演艺、文旅装备等多个行业,涵盖近20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了第4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第12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为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平台。组织400余家企业以“中国展区”形式集中亮相8个海外国际重点展会,帮助企业打通国际渠道。
在园区建设方面,实施了2019年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8个园区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惠及4.5万家企业。建立并上线运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目前,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以及10家创建园区,聚集了文化和旅游中小企业约6.5万家,从业人员137.5万人。2019年前三季度园区已实现营业收入3373.6亿元,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首次开展了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培养扶持工作,通过举办文化和旅游创客、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投融资等多个专项培训,培训学员近千人次。通过支持引导地方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专题培训班,培训学员1000余人。通过举办7场2019中国文旅产品国际营销年会系列论坛,培训近2000名涉外创意与经营管理人才。
问: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最新进展如何?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央立法工作安排,2015年9月,我们14个部门建立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经过4年的努力和多次集中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而不是文化产业法或文化产业管理法,定位是非常明确的。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当前发展还存在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不足,结构亟待调整优化,文化企业发展也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
根据以上研判,起草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聚焦“促进什么”“怎么促进”两个核心问题,确定在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等3个关键环节发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财税等方面予以保障。
目前,司法部正在推动后续立法工作,已于近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促进法立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司法部推进后续立法工作。
问: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请问文化和旅游部就贯彻落实文件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首次在国务院层面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做出专门部署,并明确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落实。《意见》印发后,文化和旅游部立即部署推进政策落实工作。10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帮助下,召开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11月,我们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2019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推进会,就下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作出部署。下一步,我们将按照2019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推进会精神,做好《意见》落实工作,重点推进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以融合发展拓展消费新空间,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培育具有文旅特色、兼具品质和效益、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化和旅游业态产品。
三是点亮夜间经济拓展消费新时间,推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不断优化夜间文旅消费环境,丰富夜间游览产品、夜间演出市场,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四是用消费金融为文旅消费赋能,加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力度,着力改善支付便利性,丰富文旅消费信贷产品。
五是改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推进文体商旅综合体、具有文旅特色的高品质步行街建设,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
六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旅游演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业态发展,满足群众个性化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
七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推进A级景区特别是4A、5A级景区建设,健全景区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景区弹性供给,进一步优化景区游览线路和游览方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旅游”,进一步推行景区门票预约制度等。
八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开发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并加强宣传推介,着力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的多语种服务水平。
问:近年来,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数字技术融合成为热点,请介绍一下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成效,以及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系列部署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型业态蓬勃兴起,特别是数字文旅产业表现突出,一批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供给不断丰富,成为优化文化和旅游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一是企业高速成长。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内容型、社区型互联网旅游企业迅速成长。
二是产品更加丰富。网络动漫、数字艺术展示等持续高速增长,智能语音、短视频等新型业态发展活跃。《哪吒之魔童降世》《领风者》等数字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数字故宫、数字敦煌赢得广泛赞誉。
三是创新创业更加活跃。在线旅行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众多新业态有力带动旅游领域创业就业,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新领域。
四是消费更加便利。数字技术驱动产业消费端转型升级,提高了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便捷度、品质感和体验性。
五是技术创新更加凸显。我国自主原创的'数字化艺术品显示系统的应用场景、框架和元数据'标准经国际电信联盟批准成为国际标准(标准号H.629.1),为我国数字艺术展示产业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前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数字文旅消费需求,对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期望。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正确导向引领数字文旅产业发展。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用数字文旅新技术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二是扩大优质数字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化“互联网+”,深度应用科技创新成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发新型文化和旅游产品。
三是不断释放数字文旅消费潜力。发展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引导和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热点新模式。
四是促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旅融合。促进数字文化内容与互联网旅游、智慧旅游、虚拟旅游等新模式联动发展,加强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交融合作,不断探索数字文旅融合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