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市场回暖,卡拉OK领域版权的春天也要到了?

为进一步规范卡拉OK领域的版权秩序、完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推动卡拉OK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本月中旬,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在京共同举办“卡拉OK领域版权工作座谈会”。

 

行业乱象版权秩序亟待规范

座谈会上,来自文化企业、卡拉OK业主、行业协会以及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对卡拉OK领域面临的诸多问题提出意见:

近几年卡拉OK行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卡拉OK的曲库制作与运营出现诸多版权问题;

小权利人恶意诉讼现象逐年增加;

非法集体管理为行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需要规范;

新技术手段的冲击让卡拉OK行业面临转型的艰难困境
......

与会代表建议
希望政府管理部门能够考虑到卡拉OK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明确卡拉OK领域版权收费的统一出口;

在曲库的制作和运营中尊重市场需求选择,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解决小权利人恶意诉讼的现象,打击利用这种方式进行牟利的市场行为。

希望能够参与到版权收费机制的建设中,共同探讨技术在卡拉OK领域版权收费各个链条使用的可行性。

市场规范

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集体管理起步晚、基础差,其应有的功能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在数字和信息网络环境下,海量作品海量传播,要有效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需要从完善法律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扶持和指导、打击侵权盗版和治理非法集体管理活动、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等方面着力。

对于卡拉OK行业面临的现状,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李健说: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坚决支持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文化市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坚决支持规范版权收费工作,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形成更加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版权费分配模式,从而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支持加强娱乐场所内容管理,加大卡拉OK歌曲内容审核力度,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版权保护提升治理能力

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推动卡拉OK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提出:

一是把《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落实好执行好。

二是坚持用集体管理方式解决卡拉OK领域的著作权问题,把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好法律法规与实务操作的具体衔接工作。

三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要加强合作,坚持在卡拉OK领域施行“二合一”收费模式。双方应增进理解支持,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强化规范管理,增进透明度,与相关利益方积极配合,构建和完善体现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的卡拉OK版权授权体制。

四是行业协会要加强与集体管理组织配合,在宣传教育、协同会员、集体谈判、推动全行业依法经营、配合政府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是卡拉OK领域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规定,提高全行业的依法经营意识和规范经营水平。

于慈珂说,卡拉OK领域当前局面来之不易,要万分珍惜。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兴利除弊,对相关制度和机制进行调整完善。国家版权局和地方各级版权局作为版权主管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和监管角度履职尽责,按照国家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强化版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对卡拉OK领域的治理能力。

 

产业勃兴版权保护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11月,《2019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指出,2018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3747.85亿元,同比增长7.98%,创造近五年增速新高。


2014—2018年中国音乐类演出市场票房总收入对比图(单位: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家版权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引导和规范下,音乐产业版权保护环境得以持续改善。

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收入达到3.16 亿元,同比增长46.2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总收入达到近2.30亿元,达到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5%。国际唱片业协会研究数据亦指出,中国实体唱片消费的正版率已达96%,高于62%的国际平均水平。



2016—2018年音著协和音集协权利收入对比图 (单位:亿元)

报告显示,卡拉OK产业迎来了新型产业勃兴的阶段。2018年,卡拉OK产业总规模达到1010.7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传统KTV市场迎来了企稳回升,在线KTV增长迅速。在线K歌、音乐社交、打榜娱乐以及线下K歌场景化的拓展,不断实现K歌线上线下的联动发展。

 

随着市场的发展,KTV企业也格外重视音乐权利人的授权,而在授权过程中,与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则是一个绕不开的环节。由于音乐作品的数量级以千万计,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数量同样惊人;另一方面,音乐的使用场景非常多元,这就使得音乐作品的商业化及授权在技术上必须经由集体管理组织才能得以实现。然而自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成立以来,其涉嫌垄断、滥用职权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尤其是去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KTV的删歌纠纷,更是将此话题再次引向风口浪尖。

 

学以致用借鉴美国制度寻找中国路径

需要说明的是,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的多方博弈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事实上,美国政府早在2005年即已启动音乐版权许可制度的全面修改,并多次提交国会讨论,但由于音乐版权产业内既得利益者的激烈反对,始终无法在修法目标和范围上达成基本一致,导致音乐版权许可制度改革迟迟难以推进。直至2018年10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才签署通过了《音乐现代化法案》,升级了已有116年历史的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

在美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发展的百余年里,早在1912年第一个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ASCAP成立时就面临市场垄断的质疑,从第一个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到最近通过的《音乐现代化法案》,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即是从制度上防止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反观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一直到2005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才正式确立,发展时间相对较短。


目前中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的垄断难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授权作品不透明,涉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二是收费标准不透明,涉嫌不公平高价。而观察美国现代化法案的制度创新,可以发现,他们建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竞争机制;他们公开音乐作品库,支持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他们也支持自由议价,市场调节。

而目前我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所采取的许可使用费决定机制仍为“集体管理组织申报——政府审定——批准执行”的模式,综览十年前中国音著协自定版权费收费标准被举报垄断事件, 及音集协与KTV的纠纷可知,缺乏“意定协商”的定价机制,往往会因偏离市场本位而引发争议。而美国这种尊重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自由协商的制度,恰是“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自治”之本意。

转型之路集体管理引入适度竞争

对于音乐版权这种权利最为繁琐庞杂、市场需求极为旺盛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本该是降低许可成本、规范行业秩序的有效方式,然而却因集体管理组织的实施绩效远离预期效果、组织效率低下、运行不透明,招致权利人与使用人的双重抵制。究其根源,既有我国立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与管理采取“法定垄断”模式、第三方无法与其形成制约的原因,也有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组织本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有效规制的原因。

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垄断困境最好的解决方式便是引入竞争机制。因此,通过立法引入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的适度竞争,建立一个权属关系明确的数据库,以及尊重音乐作品市场自由协商的定价机制,是目前中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度实现真正平衡各方主体利益、提高集体管理组织公信力的关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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