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署,今年我国将基本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一证式”管理企业排污。1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公开发表署名文章,谈到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存在问题与工作方向。
文章称,总体来看,目前排污许可证尚未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将把固废、噪声污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1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 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今年将基本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据悉,排污许可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都采用的先进环保制度。对企业而言,排污许可证的“一证式“管理明确了企业需要履行的所有环保义务,且因为要求的一致性,也确保了企业公平竞争;对政府而言,也方便审批和证后监管。
据了解,中国探索建立排污许可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各地陆续试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至今共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方案》发布后,不少关键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如“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整合”现有制度;“一证式”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要建立“排污台账”等等。
《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一张表、一个平台管理企业排污
2020年1月11日,正值《方案》提出的目标年的开年之际,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 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文章提到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对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目前全国已核发排污许可证12万多张,管控废气排放口30多万个、废水排放口7万多个。
文章还提到,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50多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组织开展8省市24个行业7.7万个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对39个重点城市10.7万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治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成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同一平台申请核发、同一平台监管执法、同一平台执行公开”。
据悉,在“一证式”管理模式下,申请、核发、执行、监管等环节全部体现为“一张表”即排污许可证,并依托于“一个平台”即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打通了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各个环节,提高了环境管理效能。
固废、噪声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方案》提出的2020年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李干杰的文章中对此也有回应。
文章认为,目前“一证式”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排污许可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正在不断显现。但总体来看,排污许可证尚未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仍待加强,法律法规有关责任规定还不健全,按证监管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其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对于上述问题,文章提到,要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具体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察时局摘录了一些重点。
一是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其中提到,依法将固体废物、噪声逐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强化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逐步将入河入海排污口、海洋污染源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陆域、流域、海域全覆盖。
二是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环境影响程度大小,科学分类管理。以企业实际排放量数据为基础确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厂一策”应急减排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
三是深度衔接融合生态环境制度。深入开展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推动形成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个名录、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打通有效支撑“环评—许可—执法”的技术规范体系,统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放数据的真实统一。
四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排污许可作为生产运营期间唯一行政许可的核心地位。将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等。建立企业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排污许可证的信用约束。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五是严格依证监管执法。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构建固定污染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展许可证和执行报告质量自动检查,逐步接入执法信息,对接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推动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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