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等级考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接受申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等级考评依据《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等级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和《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等级考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
二、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等级考评面向全行业从业人员,凡在演艺设备制造、系统工程、演艺制作与服务等企业(包括有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从事演艺音响、演艺灯光、舞台机械设备制造、系统工程、演艺应用的设计、施工、管理、维护和操作的技术人员及负责管理演艺音响系统、演艺灯光系统和舞台机械系统设备工程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均可自愿申报相应的技能等级考评。
三、本次接受演艺音响、演艺灯光、舞台机械、项目经理四个类别初、中、高三个级别的申报。凡申报技能等级考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要求选择申报类别和级别。
四、考试地点:西北大学桃园校区(西安市高新四路155号)
五、考试时间:
1.初、中级专业音响、专业灯光、舞台机械类--2021年4月2日下午;
2.初、中级项目经理类--2021年4月9日下午;
3.各类别高级考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评办法》、《实施细则》和《申请表》,请登录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首页(www.ceta.com.cn)右侧“演艺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等级评定”栏目内下载。
七、申报考评人员须对照《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并按《申请表》填表说明填写,并将其电子档和其他证明资料在2021年3月5日前快递至协会技术与评定部。申报考评人员资格评审合格者将通知缴费;对资格评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报名考试人员在完成缴费后一律不得换人,因企业或个人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九、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技术与评定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东楼C座1010室
联系电话:010-64008029、64008028
联系人:李娜、胡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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