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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网资讯】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CZYZC(2012)第16号
我中心根据需求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音响设备一批。经财政局批复同意,决定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有关设备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招标文件的索取:有意参加投标的商家请于2012年6月26日(节假日照常休息)前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三、投标文件请于2012年6月27日上午9时至10时现场送达至我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推迟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须有法人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2、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或说明;
3、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手机号码);
5、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所有设备均须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请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收据,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帐 号:552381601018010044929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帐 号:100646320260010001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包采购,投标报价须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2、设备须送到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
3、中标商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全新原厂产品;
4、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总价4‰的标准收取;
5、签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同时交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各一份)备案;
6、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7、付款: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六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9、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七、评标原则和办法
1、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低价中标的原则(不同品牌、不同型号按性价比最优)确定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督。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
政府采购交易科联系电话:0878-3389886 3389887
传真:0878-3389886
地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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