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MTGXM-201408130765
二、 采购项目名称:10个文化示范村戏台演出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四、采购人地址:门头沟路8号
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郭亭亭 010-69867767
六、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1层1102室
八、项目人及联系电话:朱睿 010-82884816
九、采购内容:灯光设备、音响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十、项目预算:721.515元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有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单位;
十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7、税收证明:投标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8、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代理商的代理证明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说明:
1)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或经证明证实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的,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2)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的,该期间计算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检查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差不能超过一个月;
4)《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开具机关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10、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十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8月23日至投标截止之前,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6:00(节假日除外)
十四、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1层1102室
十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七、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八、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1层1102室(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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