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城南街道北郝庄村文化室建设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已通过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JM—00002048
二、项目名称:昌平区城南街道北郝庄村文化室建设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昌平区城南街道北郝庄村文化室建设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全部工作和相关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完备售后服务体系;
(七)灯光、音响设备供货业绩2个;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十)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法律法规。
五、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须持本公告第“四”条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类似工程业绩、招标截止日起前2个月内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登记备案)。于2014年8 月25日至29日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公休日除外)到北京市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 月15 日上午9:00时。
七、送货地点:昌平区城南街道北郝庄村文化室。
采 购 人: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联系人:谷瑞亮
联系电话:80112661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
联 系 人:姚秀红
联系电话:010-8971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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