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江三木落剧院舞台设备(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85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江三木落剧院舞台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852
3、项目内容:舞台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3、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4.4、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且产品及生产所需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4.5、所涉及产品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4.6、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26 日—2014年 9月 3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9月 19 日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 9月 19 日 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西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在统一安排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若需要现场踏勘,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时间为:2014年 9 月 5 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11、项目地点:西盟县江三木落剧院。
12、投标人应向西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 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苏副 联系电话:0879-834455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 系 电 话: 0879-2143621 18808804580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 政 编 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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