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HTC-GC-2014-368
一、招标条件:
豫康新城等社区新建篮球场和购置移动式舞台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工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事宜,欢迎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康新城等社区新建篮球场和购置移动式舞台项目
2.2建设地点:山顶小区、绿苑小区、豫康新城北区和豫康新城南区四个富士康职工生活园区
2.3项目金额:约2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篮球场(山顶小区、绿苑小区)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新建篮球场(豫康新城北区、豫康新城南区)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三标段:移动式舞台三套(具体设备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移动式舞台配备音响及灯光一套(具体设备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长期服务体系。4、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人民币(含)。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9、省外进豫企业须提交《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0、第一、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有: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第一、第二标段)。《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需要提供)(第一、第二标段)。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第一、第二标段)。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9月22日---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工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86198089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1-69105999-888
传真: 0371-65826268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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