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近日财政部下达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亿元,比2013年增加4.2%,共支持项目800个(其中:中央191个,地方609个),与2013年基本持平。今年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特别是配合落实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资金投向,更好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与往年相比,2014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充分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深入沟通对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促进专项资金与产业政策相衔接。二是积极发挥专家评审作用。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等推荐的基础上,大幅扩大专家库规模,专家库总人数由54人增加至152人,涵盖专业领域更广,人员结构更合理,特别是新增了大量金融领域、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专家,以适应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需要,同时也确保了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三是全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首次引入互联网在线申报系统,为申报单位创造了更为便捷、公开的申报环境;首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增加了预算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是符合新《预算法》精神的有益尝试。
截至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92亿元,支持项目3300多个,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对推动全国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