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广播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800平方米演播厅音响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800平方米演播厅音响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XSCGQZ2016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66号泉州广播电视台
联系方式:陈先生18559050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广播电视台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SCGQZ2016053
2、项目名称:800平方米演播厅音响系统采购
3、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4、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书)
(3)、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170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时间:
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5月03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17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9、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66号泉州广播电视台)联系人:陈先生18559050077。行政监督部门:泉州市政府采购办。
10、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11、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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