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实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实训设备
项目编号:HC-HFCG20160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联系方式:张亚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女士0451-8629639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实训设备
二、项目编号:HC-HFCG20160074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569.7万元
五、招标内容: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实训设备,共分五包
1、高端手术观摩室设备2、医学口腔内外科实训室设备3、医学心肺听诊内科实训室设备4、电子钢琴实训室设备、体育馆音响设备5、医学口腔基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六、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
项目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晨光街13号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C、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营业范围,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此处需提供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相关项目经验(须提供近两年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佐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D、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请法人本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佐证)、近3个月公司社保证明(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经核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进行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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