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梅戏剧院分公司《大型舞台剧(千年傩)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公开招标
开标:2017-11-17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大型舞台剧(千年傩)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大型舞台剧(千年傩)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


项目编号:AHXZY-HW-20171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辉宁


项目联系电话:0566-2096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


联系方式:涂成胜 138668122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辉宁 0566-2096626


代理机构地址: 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车库入口处至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现对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大型舞台剧(千年傩)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产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


《大型舞台剧(千年傩)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


2、项目编号:AHXZY-HW-2017190


3、项目控制价:2387180.00元(包含所有费用)。


4、项目内容及规格: 《大型舞台剧(千年傩)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包括音视频、灯光设备设计、销售、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确保产品在售后多年内能享受到正规的检测、维修、保养等多项服务;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地市级及以上剧场(院)及其他场馆类似业绩且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时须至少提供一例销售业绩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7  日上午9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7  日上午9时30分整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标书工本费为500元整,(售后不退),只接受转账或汇款。交纳文件工本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档或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   17  日——2017年  11  月  23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联系人:彭辉宁,联系电话:0566-2096626;


5、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7   日上午9时30分整;


6、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  号:5128 0188 0000 36590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编号、 “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 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


联系人:涂成胜       联系电话:13866812265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辉宁          联系电话:0566-2096626


安徽省池州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黄梅戏剧院分公司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包括音视频、灯光设备设计、销售、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投标人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确保产品在售后多年内能享受到正规的检测、维修、保养等多项服务;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地市级及以上剧场(院)及其他场馆类似业绩且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时须至少提供一例销售业绩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8.7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08:00 至 2017年1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车库入口至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QQ邮箱或自带U盘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车库入口至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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