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5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推进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营业性演出场所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30%,演职人员保持一定距离,观众实名制。
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30%
一、会议强调,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开放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总体部署有序进行。
二、各地文旅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文旅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营业性演出场所不超过最大荷载量的30%,观众间隔就坐,演职人员要保持一定距离。
三、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所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50%,娱乐场所每个房间不超过核载量50%。
四、对使用过的上网设备和娱乐设施落实“一客一消毒”“使用一次消杀一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五、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要严格落实实名制购票,错时、错峰分流人员,从严审核、控制开放,观众入场进行测温和实名登记。
六、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要督促文旅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查违法违规和疫情防控措施变形走样等行为,确保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暂不举办大中型演出活动
从相关渠道了解,会上还传达了以下内容:
一、暂不举办大中型演出活动。
二、暂缓审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有多个剧场的综合型演出场所,要实行错时错峰演出,不能同时举办两场及以上演出活动,观众不能同时进场离场。
四、鼓励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在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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